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粤经信秘函〔2018〕64号)和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关于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广东省招展招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博会秘展字〔2018〕24号)精神,为认真配合做好发动企业报名参展、招商等工作,促进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展示我市中小企业风采,我局决定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第十五届中博会肇庆地区招商招展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发动企业参展:广东展区主题展6个展位(需特装)。
(二)组织招商企业:主题展组织专业客商150人以上。
(三)帮助参展企业开展各项参展、布展等具体工作(注:财政专项资金对参展企业可适当补贴工作经费)。
(四)安排专业客商的交通往返及中午就餐等工作。
(五)安排我市相关人员展会期间的食宿工作。
(六)做好第十五届中博会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七)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向市经济信息化局提交经费使用情况及绩效报告。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单位条件
(一)在肇庆市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熟识国家、省、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政策,已建立服务平台,具备较好的服务资源。
(三)具备承担大型展会招商招展工作的专业力量,有参与过中博会相关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政府工作项目业务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效果、工作措施及推进情况,设计方案及设计图、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项目费用报价。项目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5万元人民币。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展位费、特装费、场地服务费、食宿费、交通费、运输费、资料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同时需列明补贴参展企业的费用。具体服务费用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五)申报承诺书。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
申报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6幢209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瀚允,电话:2281247;传真:2270991,邮箱:zq2281247@163.com。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粤经信秘函[2018]64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附件2(附件2): 第十五届中博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空表)
附件2(附件4):第十五届中博会广东省各地市(区)推荐招商单位信息表
附件2:关于第十五届中博会广东省招展招商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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