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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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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01月01日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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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8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本地区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请于10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于10月11日前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报企业材料开展初核,于10月12日前将初核结果报市工信局(装备电子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4〕85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易朝霞,0758-2268981;市发改局陈凤仪,0758-2271446)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pdf

附件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pdf

附件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doc

附件4: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p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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