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常见的门窗玻璃寿命有多长?

|
2018年08月20日 09:01:00
|
91471 浏览
|
一般玻璃的霉变发生在玻璃重叠存储过程中,玻璃在潮湿的仓库内或露天堆放淋雨是比较容易发生霉变。一般来说没有钢化的原片玻璃比经过钢化的玻璃更容易发霉。

  在通常情况下,影响门窗玻璃寿命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潮湿空气和高温。

  持续性潮湿空气可以使玻璃发生霉变,但在常温情况下,玻璃发生霉变的速度非常缓慢,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在正常使用环境下很少有持续几个月的潮湿空气,因此玻璃裸露在空气中是不会发生霉变的。一般玻璃的霉变发生在玻璃重叠存储过程中,玻璃在潮湿的仓库内或露天堆放淋雨是比较容易发生霉变。一般来说没有钢化的原片玻璃比经过钢化的玻璃更容易发霉。

  1、钢化玻璃的寿命

  物理钢化是将玻璃加热再急冷,改变的是玻璃内部分子与分子之间的结构;化学钢化是在高温下使玻璃表面分子结构进行离子交换;这两种方法都是永久改变玻璃材料的微观结构。因此除非有高温和强化学作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钢化的特性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衰减或变化。

钢化玻璃

  2、中空玻璃的寿命

  中空玻璃是由玻璃基片、间隔框(条)、干燥剂(分子筛)、密封材料(丁基胶、聚硫胶或结构胶)构成的组合产品。中空玻璃的构成中,玻璃和铝框通常是十分稳定的,中空玻璃的寿命取决于分子筛和密封材料的寿命。

  在中空玻璃系统的构成中,玻璃是十分稳定的,玻璃基片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用考虑老化的问题;标准中空推荐的铝条都是经过表面阳极化处理的。表面阳极化处理的铝条物理化学性能在常规情况下是十分稳定的。即便没有经过表面阳极化处理的铝条,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氧化只会让铝条失去光泽,但这对铝条本身的性能并没有较大的影响。

  中空玻璃系统构建的价值在于,在有密闭干燥的空腔条件下中空玻璃能起到隔热、隔音的作用。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中空空腔内的气体始终处于膨胀或压缩的状态,使得中空玻璃密封系统始终处于受力的状态,同时环境中的紫外线、水和潮气的都会加速密封系统的老化,从而导致水汽加速进入中空空腔内。当中空玻璃空腔内出现大量水汽后中空玻璃就已失效,中空玻璃失效就意味着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终止。要确保中空玻璃不失效,关键就是干燥剂和密封材料。

中空玻璃的寿命取决于分子筛和密封材料的寿命

  关于中空玻璃的寿命,最早我国玻璃企业参考美国标准给出了10年质保期的概念;在中空玻璃国家标准GB/T11944-2012中,首次对中空玻璃的寿命提出参考性约定,提出“中空玻璃的预期寿命应大于15年”的概念。实际上中空玻璃的寿命与中空玻璃材料选用、加工工艺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受到中空玻璃版面构成、使用环境等众多因素的影响,难以简单量化。对于已经上墙安装的中空玻璃,比较简单的衡量方法就是测露点或间隔层空气湿度。

  3、Low-E玻璃的寿命

  Low-E玻璃的寿命主要取决于其所在的中空密封系统的寿命。我们知道Low-E膜层的主要构成材料是金属、合金、金属氧化物和金属氮化物。金属氮化物一般用作膜层结构中的保护层,其性能十分稳定。金属氧化物和合金层一般作为膜层中的介质层连接银层和保护层,其性质也比较稳定。Low-E中的银层是比较活跃的,但其氧化需要有水汽的存在。因此只要中空玻璃不失效,基本不用单独考虑Low-E膜层的寿命问题。

Low-E玻璃的寿命主要取决于其所在的中空密封系统的寿命。

  4、夹层玻璃的寿命

  夹层玻璃指的是,在玻璃之间夹了一层或多层有机聚合物中间膜,经过工艺处理后,使玻璃和中间膜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夹层玻璃即使在碎裂的情况下碎片也会粘在薄膜上,有效防止碎片扎伤和穿透坠落事件的发生。

夹层玻璃的寿命主要取决于夹层中间层的材质。

  夹层玻璃的寿命主要取决于夹层中间层的材质。正常来说湿法夹层玻璃和EVA夹层玻璃主要用于室内隔断,不适用于建筑门窗或幕墙。湿法夹层玻璃在日光照射下会加速老化,1-2年后会出现发黄现象,2-3年开始陆续出现脱胶气泡、冰花和起雾的情况。一般来说,湿法夹层玻璃老化的速度要比EVA夹层玻璃快很多。EVA夹层玻璃避免阳光直射,在室内使用可以有10年以上的寿命。

  通常作为门窗或幕墙使用的PVB和SGP夹层玻璃,其耐老化性能要更好。夹层玻璃PVB和SGP最典型的失效就是开胶,开胶意味着玻璃和间隔层脱开,失去了夹层玻璃的安全性特质。关于PVB和SGP夹层玻璃的寿命,目前国内没有相关标准和规范。目前国内玻璃加工企业一般参考国外PVB和SGP供应商相关材料给出5-7年的产品质保期。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全部评论(0
登录,参与评论前请先登录
暂无评论
询盘
联系方式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电话 暂无!
手机 暂无!
联系人 暂无!
地址 暂无!
凤铝铝业展馆首页
来源
发布
加载中....
取消
保存海报 微信好友 朋友圈 QQ好友
提示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