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工信函〔2019〕80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肇工信函〔2019〕54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共服务平台等4个为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广东省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为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平台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引导各示范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希望获认定的市级示范平台单位珍惜荣誉,加强自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切实有效服务。
附件: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肇庆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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