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682号)和《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肇工信〔2019〕1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相关县(市、区)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安排资金2338.35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即5月20日至5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意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市工业信息化局联系部门:服务体系建设科。
联系电话:2281247。
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6幢,邮编:526040。
附件:1、肇庆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安排计划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题项目名单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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