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入库评审、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19〕617号)要求,主要有:
1.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并对各项目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并按项目申请扶持方式分类进行总分排序。
2.对于申请事后奖补(设备更新)方式且评审通过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3.对于申请贷款贴息方式且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利息核算,并出具核算报告。
(二)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19〕690号)要求,主要有:
1.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并对各项目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并进行总分排序。
2.对于评审通过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投入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三)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入库评审。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798号)要求,主要有:
1.对申报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并对各项目技术指标及经济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并进行总分排序。
2.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答辩工作。
3.协助对入库项目开展阶段性考评、监督检查工作。
(四)按省工信厅要求在2019年开展的与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业互联网发展等相关的工作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年度及以往年度项目验收(完工评价)、考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健全;
(三)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健全的管理服务机制,具有必要的技术力量、业务水准、服务质量;
(四)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五)具备业务事项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近五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申报时须提交承诺);
(七)近3年承接过政府部门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现场核查、绩效评价、项目检查、验收(完工评价)等工作服务内容的项目(以委托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报名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四)项目管理团队资料,包括团体人员职称、分工、自身管理人员、社保证明等。
(五)服务费用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42.4万元(含税),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并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所提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5份。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册子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四)册子及光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下午5:00。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咨询电话:0758-2282558,服务事项咨询电话:2237449;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101室。
附件: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