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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推动跨尺度矢量光场时空调控验证装置、电磁驱动聚变装置等设施加快落实前提条件,尽快启动建设。加快培育超瞬态实验装置储备项目。
《意见》指出,构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优势科技力量参与国家实验室“核心+基地+网络”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聚焦重点优势领域,支持在西部科学城新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川渝共建联合实验室,谋划建设一批省(市)实验室。
《意见》指出,加大支持力度。国家有关部委结合西部科学城建设需求,在科技体制创新试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创新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
以下为原文
科技部等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规〔2023〕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支持成渝地区以“一城多园”模式加快建设西部科学城,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
建设西部科学城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对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支持成渝地区以“一城多园”模式加快建设西部科学城,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决策,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四个面向”,突出创新策源、产业牵引、区域联动,努力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纵深承载地、西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策源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引领示范地、“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的开放新高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以西部(成都)科学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作为先行启动区,加快形成连片发展态势和集聚发展效应,有力带动成渝地区全面发展,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网络,逐步构建“核心带动、多点支撑、整体协同”的发展态势。
到2025年,西部科学城建成若干国际领先的重大创新平台和研究基地,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在物质科学、核科学等基础学科领域实现原创引领,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科教产城人”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80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000家以上,高技术产业营收年均增速8%,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5%以上。
到2035年,西部科学城建成综合性科学中心,科技综合实力迈入全国前列,集聚世界顶尖科学家群体,重点领域实现全球领先原创成果突破,主导产业迈入全球价值链高端,营造全球一流创新生态,引领成渝地区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二、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合作共建国家级创新平台
(三)构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支持优势科技力量参与国家实验室“核心+基地+网络”建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聚焦重点优势领域,支持在西部科学城新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川渝共建联合实验室,谋划建设一批省(市)实验室。(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国资委牵头负责)
(四)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推动跨尺度矢量光场时空调控验证装置、电磁驱动聚变装置等设施加快落实前提条件,尽快启动建设。加快培育超瞬态实验装置储备项目。加强大规模分布孔径深空探测雷达、空间太阳能电站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多态耦合轨道交通动模试验平台、柔性基底微纳结构成像系统研究装置等探索预研。筹备论证汽车软件虚拟孪生开发云、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创新平台。(重庆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中科院牵头负责)
(五)联合共建重大创新平台。围绕绿色技术、智能技术相关领域,整合成渝地区创新资源,培育创建成渝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成渝中心,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枢纽平台。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共性技术研发基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布局力度。(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牵头负责)
(六)合作建设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区域优势高校和优势学科加强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水利与土木工程等学科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培育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前沿科学中心。鼓励瞄准成渝地区优势产业,与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基础前沿技术研究。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成都学院加大急需紧缺专业硕、博研究生培养力度,支持中国科学院驻成渝地区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中央企业在西部科学城设立分院、研究院或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牵头负责)
三、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增强战略性产业竞争优势
(七)加大科技联合攻关协同力度。建立部省(市)协同的科技联合攻关机制,支持实施部省(市)联动项目,鼓励成渝地区设立联合攻关基金,优化部省(市)协同的组织机制、产业创新融合的实施机制、绩效创新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和多元主体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合力推动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牵头负责)
(八)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成渝地区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建设成渝中线科创走廊,联合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持续推进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和专利组合。联合国家高端智库,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重大战略咨询、院士专家参与重大技术攻关、高端学术活动等。(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牵头负责)
(九)协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成渝地区携手打造世界级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及相关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培育建设氢能、高端口腔设备器材、军工智能装备、医用同位素及放射性药物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成为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样板。创建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开展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打造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重庆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牵头负责)
四、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十)集聚培养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西部科学城试点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吸引集聚政策。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审批流程,开展跨区域人才“同城化融入”保障机制先行试点,允许在“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等期间试行经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更大力度的人员出入境等配套政策,并推动常态化、制度化。允许中央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科学城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实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零门槛”。加快完善西部科学城公共交通及生活配套设施。(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负责)
(十一)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创金融改革试验,高水平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区域性金融科技研究机构、金融市场学院,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布局金融安全基础设施,鼓励有关机构依规申请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推动中外资金融机构、国内外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支持成渝地区发展“数据驱动”的科技金融模式,探索建立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放开基金工商注册落地限制。(重庆市、四川省、人民银行、科技部牵头负责)
(十二)推动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支持打造具有研发创新特色的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开通重要科研物资通关绿色通道,探索省(市)级人民政府担任科技类国际组织业务主管部门。(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海关总署牵头负责)
五、强化区域交流合作,建设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
(十三)加强创新高地合作共赢。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四)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高水平建设“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布局“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别合作园区,国际国内双向建立联合实验室、全球研发中心、国际科技园区等平台,积极参与并探索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布局开通国际学术互联网。高水平举办“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打造国家级科技交流品牌。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等活动。(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牵头负责)
六、组织实施保障
(十五)强化组织保障。在坚持和强化西部科学城现有组织推进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西部科学城常态化指导、考核等工作机制,深化西部科学城协调会议机制,在园区协同管理、项目税收分成、指标统计协调、利益争端处理等方面先行先试。(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六)加大支持力度。国家有关部委结合西部科学城建设需求,在科技体制创新试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创新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跨行政区域合作共建重大创新载体、联合资助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模式,探索自主出题、定向委托和自主管理等新型项目管理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财政部牵头负责)
(十七)加强监测评估。在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发展、创新要素集聚、创新生态营造、两地协同联动等重点方面,建立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一体化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定期动态监测评估西部科学城的建设进展及成效。(重庆市、四川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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