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电话 | 暂无! | 手机 | 暂无! |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
电话 | 暂无! |
---|---|
手机 | 暂无!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
7月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明确提出“五个严格、七个严禁”的要求,压紧压实产废单位主体责任,严防第三方中介机构为谋取不当利益违法处置危废,全面推行危废转移二维码扫描、电子联单等信息化监管,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切实防控环境风险。
“五个严格”
即严格落实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严格危险废物产生贮存环境监管、严格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严格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和行政代处置管理。
“七个严禁”
即严禁产废单位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运输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严禁任何企业、供应商、经销商等以生态环境部门名义向产废单位、收集单位、利用处置单位推销购买任何与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相关的智能设备;严禁任何第三方在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推广使用、宣传、培训过程中以夸大、捆绑、谎称、垄断等方式借机推销相关设备和软件系统;严禁无二维码转移行为(槽罐车、管道等除外);严禁生态环境系统人员直接或间接为产废单位指定或介绍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单位;严禁借应急处置和行政代处置名义逃避监管,违法处置危险废物。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电话 | 暂无! | 手机 | 暂无! |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
电话 | 暂无! |
---|---|
手机 | 暂无! |
联系人 | 暂无! |
地址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