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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对汽车消费产生了较大影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近日,多地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举措,开展多样性活动,推动汽车消费加快回补。
一、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针对购置满足条件的车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二、江苏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好现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以旧换新”按照原有标准的1.5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引导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全面落实取消省内二手车限迁政策,地级及以下城市优化皮卡进城管控措施,除应急响应需要外,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
三、浙江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提出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和下乡惠农政策,深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扩大二手车市场流通,依法放开汽车改装市场;鼓励品牌汽车经销商提供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策划举办一批“浙里行网上购车节”等促销活动;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一次性增加20000个小客车指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
四、江西省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针对2020年度南昌车主汽车报废后购买新车的,给予每辆1000元奖补。
五、山东省
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活动方案》,组织行业协会、生产商、经销商、展销商联手开展“网上靓车消费节”等活动,加大购车优惠促销和政策支持,释放汽车消费潜能。
六、广东省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出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支持汽车金融企业为农村居民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严禁对购车居民收取贷款代办手续费;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0000元综合性补贴,“以旧换新”给予3000元补贴。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加快新增汽车指标放号,优先保障家庭首购需求。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对购买新车给予2000元补贴;“以旧换新”给予3000元补贴;购买5台以上(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且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给予每辆车5000元补贴。加大对汽车销售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佛山汽车市场消费环境;开展“线上+线下”汽车消费维权教育;推进汽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汽车金融产品创新;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数量;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办业务种类;简化汽车抵押登记手续;优化汽车登记业务流程;提升汽车查验服务能力;便利购车登记。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2020年广西促进汽车销售活动方案》,对企业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救护车辆给予每辆3000元的奖励;对销往北京、天津、河北等12省市市场区域的中重型载货车产品(含专用车)、客车给予车辆运输费用补贴,每辆车补贴3000元;对售价为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车辆,每辆车奖励300元;对售价超过10万元且不足60万元的车辆,每辆车奖励500元;对售价60万元以上的车辆,每辆车奖励1500元。
八、重庆市
重庆市商务委推出了“春暖花开•美好生活”的“十个一”主题活动,其中的一个“一”就是倡导广大市民“进一次车市”。在市商务委的指导下,市汽车商业协会、市二手车流通协会携手全市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及门店,隆重开启以“车市有好礼、放心购爱车、助您健康出行”为主题的汽车消费季活动。
九、四川省
四川省经信厅、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的通知》,鼓励省内注册登记的汽车生产企业制定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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