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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6日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
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
为全面实现《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目标,加快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左右;到2023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明显提高,建设项目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以上,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6300亿元左右;到2025年,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900万平方米以上,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左右。龙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4%左右,产值超100亿元产业集群达到10个以上,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5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3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全产业链体系。
重点发展高性能门窗、环境一体机、保温系统、专用特种材料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专用核心部品;完善优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集成系统技术,打造成知名产品;探索建立适合的运维管理模式,全力构建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着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到2025年,构建“一区三基地多支撑”的产业发展布局:即雄安新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石家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城融合示范基地、保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全产业链示范基地、唐山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石家庄技术服务、高碑店集成系统技术、大城保温材料、任丘新型型材、广平铝材深加工、沙河玻璃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着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聚焦密封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能源环境一体机等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全产业链基础创新能力。在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机构,鼓励上下游创新平台开展合作研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着力完善产业标准体系。
鼓励龙头企业主持制订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协同重点企业制订团体标准,建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专有系列标准,升级产业链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五)着力促进产业深度融合。
支持龙头企业向上下游产业渗透、延伸,鼓励制造业企业由单纯产品供应商向综合运维服务等一体化方案提供商转变。不断扩大全产业链产品、部品的标准化设计范围,实现与装配式建筑的有机融合。在全产业链、全产业生命周期建立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品质产品供应基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路径
(一)壮大产业集群。
以省重点特色产业集群为主,重点发展石家庄技术服务、高碑店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集成系统技术、承德双滦区建筑构件材料、大城保温材料、任丘新型建材、沙河玻璃深加工等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培育领军企业。
到2025年,培育60家左右领军企业,重点培育防水隔气膜、防水透气膜、预压膨胀密封带、玻璃间隔条等产业链瓶颈环节企业。在细分行业中打造配套能力强、技术领先、品牌知名度较大的专精特新企业。扶持重点企业成为世界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旗舰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围绕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建设和科学运行关键技术研究,新型保温材料、高效节能门窗、高效热回收新风系统等配套产品、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到2025年关键基础部件替代进口。(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开展新型建材三品工程。
针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需求,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程,增加适销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知名品牌,发展专业化、特色化产品系列。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率超过5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五)推广节能建筑示范下乡。
探索多种推广模式,注重被动式阳光房、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因地制宜推广农房现代建造方式。鼓励市民下乡,打造旅游+建筑的深度融合体,带动农村产业链发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六)促进产城融合示范。
推广高碑店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集群和高碑店列车新城等产城融合示范项目经验,在雄安新区、保定、石家庄、唐山建成一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社区典范,带动当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
(七)打造产业合作示范平台。
以保定市全产业链示范基地为依托,举办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高端论坛,打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综合性交流合作平台。以中国国际门窗城、河北门窗博物馆、国家绿色智慧建筑示范中心、高碑店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集成系统技术产业集群等为依托,打造高碑店被动式房屋示范城市平台和工业旅游平台。在环雄安新区地区,打造集设计研发、整屋生产、展览展示、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于一体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博览园。(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有关市政府)
(八)推动领军企业上云。
推动领军企业上云,逐步实现企业内综合集成应用和企业间业务协同,引领带动其他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依托云上资源促进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九)建立健全支撑体系。
建立国家被动房研究院、国家被动房认证中心、国家被动房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形成全生命周期创新支撑体系,建立全产业链产业联盟。加强与国际国内知名研究机构合作,提升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
建立省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根据职能分工,共同推进专项规划实施和工作督导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全产业链制造业环节工作的督导和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全产业链建筑业环节工作的督导和落实,省科技厅牵头负责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科技创新工作。相关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按照要求,统筹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供给,实行清单管理,务求取得实效。社会组织、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要发挥支撑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利用多方资源,推动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支持
1.落实财税政策。创新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相关产业的支持方式,统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创新建筑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审批和监管政策,进一步清理体制机制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及时核发办理规划、建设、开工等许可证和手续,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鼓励标准制定。不断完善全产业链标准规程,强化设计标准、施工标准、产品标准、验收标准、评价标准的衔接。加强京津冀协同合作,对主持标准制订、修订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4.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京津冀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协同发展,加快融入区域乃至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利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峰会、大赛,加强与国内外先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合作,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我省设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研发机构、人才培训中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5.大力招商引资。按照强链、补链、延链的思路,筛选一批对接合作几率高的行业龙头企业、技术领先企业,精准招商,落户我省。对于在我省新落地的国内外知名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企业,按照“一项目一议”原则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6.完善帮扶机制。建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联系服务机制,实行领导包联、结对帮扶、精准服务,从手续审批、要素保障、基础设施、政策扶持等方面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7.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科普教育。通过现场会、论坛、展会、专题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优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政府新闻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要素供给
1.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针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各环节的融资特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探索支持产业发展新模式;鼓励保险公司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创新保险产品,有效提升相关保险产品承保和理赔效率。(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
2.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团队和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若干措施(试行)》给予支持。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吸引京津人才来河北创新创业。优化省内高校、技工院校学科设置,培养一批满足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责任单位: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3.强化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保障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重点项目用地。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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