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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HCCGZB21009
硫酸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事项
第三章 投标标的(附物资需求明细表)
第四章 质量要求
第五章 服务要求和检验要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本公司现进行年度硫酸采购招标,邀请贵单位参与竞标。本次硫酸招标为集中招标,招标单位:华昌铝业集团。
1. 招标方法:本招标文件为统一版本,适用于本次参与竞标的所有公司。招标文件通过华昌官网、公众号及相关信息资讯平台发布。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我司收到标书后,依据评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年度采购合同。
2. 投标标书准备: 请收到招标信息后自行按招标要求编制标书并用文件袋密封好,快递或直接送到如下地址。
3. 收件人地址: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虹岭工业园(二期)虹岭四路3号,邮编:528231,收件人:雷雨芳,
4.投标时间要求:
开始时间:2021年5月6日8:00时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7:00时
本规定时间内,竞标单位未能送达标书,视为自动弃标。
5.招标负责人:
在准备投标标书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本次招标负责人:
潘惠华13927750023、李明明13580455827、雷雨芳1382557458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事项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招标编号 | HCCGZB21009 |
项目名称 | 硫酸 |
招标人 | 名 称: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虹岭工业园(二期)虹岭四路3号 雷雨芳13825574588、李明明13580455827、潘惠华13927750023。 传 真:0757-81827052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资格条件:投标者必须是采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单位。具备铝合金建筑型材专用硫酸的供货能力,并符合招标单位有关要求的法人资格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3、银行汇款 需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名称。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开标时间前到账, 户名称: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 银行账户:9550 8800 4180 7900 18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只需一份正本装订成册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投哪些分公司,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虹岭工业园(二期)虹岭四路3号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招标方另行安排 开标地点: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监督人检查 (2)开标顺序:统一开标登记 (3)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
评标 | (1)价格; (2)投标单位资质; (3)产品质量; (4)售后服务承诺;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及有关事项
(1)资格条件:投标者必须是采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单位。具备铝合金建筑型材硫酸的供货能力,并符合招标单位有关要求的法人资格单位。
(2)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盖有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企业简介。
③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书。
④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⑤能证明企业履约能力、信誉的材料。
经招标单位评标小组对被邀请单位资格进行审查,须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方可确定为投标单位。
(3)投标费用:投标商自行支付准备和递交投标书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此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而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或电话口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2.如投标人之间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哄抬产品价格,使招标人的利益蒙受损失,或投标人之间恶性竞争,不能按投标价格签订合同,则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单位中标后,立即签订质量协议书和年度供货框架合同,并严格执行所有条款。
4.严禁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采购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行贿、宴请、馈赠礼品、围标、串标、悔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及供应资格,并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5.交货方式:根据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所要求的数量、规格及交期要求,将产品送达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6.招标有效期:中标企业的供货资格和投标承诺有效期为合同签定后一年,因重大交货延误及严重供货质量原因被终止供货资格除外。
第三章 投标标的
1.标的名称:硫酸
材料名称 | 规格 | 含量 | 广东+江苏 年采购量(吨) | 单价(元/吨) |
硫酸 | 槽车(10-20吨) | 含量≥98% | 6000 |
第四章、质量要求与技术参数
1、符合第三章标的含量规格要求。
2、GB/T 534-2014 工业硫酸 优等品,含量大于等于98.0%
第五章 其他条款
1.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检验报告单,其内容、格式由供、需双方商定,最终按需方颁布的进厂验收标准为依据。
2.供方应备有产品的检查、试验等记录,需方需要时,供方应随时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每年度不少于1-2次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除此以外,需方可根据需要适当时在供方或需方抽取需方产品委外检测,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3.服务要求:产品出现异常,华昌铝厂要求供方到现场处理,供方必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有产品不合格退货必需在48小时内将合格产品送回甲方。
4.检验:每个批次的产品在入厂时,由五金辅助材料仓库收货人员通知质检部,派人查验该批产品,检验标准按照本标书的质量要求条款。
5.检验结果判定:(1)有任意一项技术要求检验项目结果为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2)有任意一项型式检验项目或核查项目不符合的,按采购合同要求处理。
6. 个别品种工程价、要求有备案交供应中心。
7.送货地点:按本司要求.
招 标 人:广东华昌铝厂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凡注明来源为“铝加网”的文章,版权均属铝加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必须与铝加网(电话:18925937278)联系授权事宜,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铝加网。铝加网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本文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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