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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布《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告知书》,引发对电解铝供应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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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4日 0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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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用电需求。预案对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电解锌)、黑色金属、化工等企业电力分级负荷管理调控指标做出具体要求。

近日青海省内企业收到当地电力部门发布的《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告知书》,预案提出,青海将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用电需求。


重点限制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预案对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电解锌)、黑色金属、化工等企业电力分级负荷管理调控指标做出具体要求。


青海省电解铝产能约300万吨,据了解往年夏天亦有管理预案下发。我们认为今夏青海省电解铝企业限电限产情况尚不明朗,仍需进一步的验证。


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告知书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保证迎峰度夏青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最大限度的保障民生、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开展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工作。


一、电力分级负荷管理调控指标


(一)黑色金属冶炼


碳化硅:Ⅵ至I级限生产负荷100%。


铁合金:Ⅵ级限生产负荷25%;V级限生产负荷45%;IV级限生产负荷60%;Ⅲ级限生产负荷70%;Ⅱ级限生产负荷80%;I级限生产负荷90%。


钢铁:Ⅵ级限生产负荷5%,V级限生产负荷15%,IV级限生产负荷25%;Ⅲ级限生产负荷35%;Ⅱ级限生产负荷40%;I级限生产负荷45%。


(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含化肥生产):Ⅵ级限生产负荷2%;V级限生产负荷15%;IV级限生产负荷20%;Ⅲ级限生产负荷25%;Ⅱ级限生产负荷35%;I级限生产负荷40%。(注:青海宏源为生产危险气体,保持保安负荷;盐湖海纳为处置西宁市危险废物,保持保安负荷)


(三)非金属矿物制造业(水泥):Ⅵ级限生产负荷25%;V级限生产负荷45%;IV级限生产负荷60%;Ⅲ级限生产负荷70%;Ⅱ级限生产负荷80%;I级限生产负荷90%。


(四)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电解锌):Ⅵ级限生产负荷2%;V级限生产负荷4%;IV级限生产负荷6%;Ⅲ级限生产负荷15%;Ⅱ级限生产负荷20%;I级限生产负荷25%。当VI-IV级限生产负荷不大于10%时,电解铝企业通过调整电解槽电流实现提前1天通知压限负荷到位;当Ⅲ-I级限生产负荷大于10%时,电解铝企业安排停运电解槽,须提前1+6天、1+12天、1+18天通知电解铝企业准备,方能确保按照负荷管理预案压限负荷到位。


(五)其他高耗能负荷(35千伏及以上):Ⅵ级限生产负荷25%;V级限生产负荷45%,IV级限生产负荷60%;Ⅲ级限生产负荷70%;Ⅱ级限生产负荷80%;I级限生产负荷90%。


(六)重点用能项目(单晶硅、多晶硅):Ⅵ级限生产负荷0%;V级限生产负荷0%;IV级限生产负荷10%;Ⅲ级限生产负荷15%;Ⅱ级限生产负荷20%;I级限生产负荷25%。


二、电力负荷管理范围


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用电需求。重点限制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根据铁合金、晶硅企业生产用电特性、工艺流程,当负荷管理响应级别达到Ⅳ级及以上且未来一段时间仍存在较大电力缺口时,按照负荷调控预案对应等级对铁合金、晶硅企业执行轮停轮休,因青海迎峰度夏以电量缺口为主,且负荷管理预案一般每天执行16小时,在执行轮停轮休方案时,将铁合金、晶硅企业压减负荷及电量,按每天24小时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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